在银保业务注重良性发展的当下,保险机构如何助推银保业务步入更加规范、健康的发展轨道,避免逾越红线?
日前,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制定并印发了《自律公约》,从人员管理、业务规范、费用管理等方面做出规定。
《自律公约》尤其强调了费用管理方面的注意事项。比如,其中明确,严禁开展扰乱银保市场秩序的恶性价格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多年来,“大账”之外设“小账”给银行已是行业“潜规则”。《自律公约》不仅强调严禁开展扰乱银保市场秩序的恶性价格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还强调保险机构和银行代理机构协商手续费用时,承诺不通过其他渠道及方式变相增加银保业务手续费,坚决杜绝银保“小账”。
“小账”是保险公司额外给银行柜台人员或客户经理的销售激励或者回扣。走“小账”多属于违规行为,多数会牵涉虚列费用等情况。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8月发布的银保自律公约,也重点提及了坚决杜绝银保“小账”。
银保业务中如果手续费高企,不仅伤及市场正常竞争,还会增加出现渠道费差损的风险。因此,《自律公约》对以手续费为银保业务竞争的主要手段且盲目追求保费规模的保险公司提了醒。《自律公约》强调保险机构和银行代理机构协商手续费用时,应当遵循共同促进银保业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则,结合本机构实际,根据发展水平、盈利状况、管理能力等,审慎合理确定。
《自律公约》还明确,手续费等实际费用应与银保产品备案材料保持一致,不得突破产品备案的费用上限。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书记、副教授赵明基于此表示,突破产品备案的费用上限,有可能会带来保险公司间的恶性价格竞争、滋生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利于建立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良性合作关系。
在谦谦分子合伙人赵大玮看来,《自律公约》的出台背景和必要性是为了规范银保业务市场秩序,防止恶性价格竞争和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可能会损害银保业务的健康发展,影响市场的稳定性和公信力。
赵明也表示,《自律公约》是在3.5%利率产品下架、银行提高渠道费用以及保险公司价格竞争愈发恶化的背景下出台的,《自律公约》的出台有利于增强保险销售人员的自律意识和公平经营理念,抵制不正当竞争,有助于形成一个良序发展的银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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